F-1學生簽證重大改革! 美國正式取消D/S制度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美國國際學生簽證制度迎來數十年來最重要的改革。 2026年7月17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在《聯邦公報》正式發布最終規則(Final Rule),宣布取消沿用多年的「Duration of Status(D/S,身份持續有效)」制度,改為固定入境期限(Fixed Period of Admission),並建立正式的延期申請程序這意味著,未來F-1國際學生在美國停留的方式將會發生重大變化。 過去幾十年,F-1學生最大的優勢之一,就是入境時I-94上通常不會標註具體離境日期,而是註明 "D/S(Duration of Status)"。這意味著,只要學生始終保持合法身份,例如:在SEVP認證學校全日制學習;按規定完成學業;合法參加OPT或STEM OPT;就可以一直合法留在美國,而無需擔心I-94到期。這項制度給予國際學生較大的彈性,也成為美國學生簽證制度的重要特色。 根據新規定,今後F-1學生入境時,將不再獲得"D/S"身份,而是獲得一個固定的停留期限。停留時間將依據I-20表格上的課程時間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4年。 此外,學生仍可:最早在開學前30天入境美國;畢業後保留30天離境寬限期。如果學習時間超過批准期限,或計劃繼續攻讀新學位、申請OPT或STEM OPT,將無法像過去一樣自動延續身份,而必須主動申請延期停留(Extensionof Stay,EOS)。換句話說,F-1身份將更接近H-1B、L-1等其他非移民簽證,停留期限將由具體日期決定,而不是持續有效直到學習結束。 新規規定,不同類型學生適用不同最長停留時間。例如:語言學校(EnglishLanguage Program)學生:最長停留24個月;美國公立高中學生(包括Charter School):最長學習時間12個月,其中包括寒暑假;邊境通勤學生(BorderCommuter):繼續按照現有模式管理。普通本科、碩士和博士項目,原則上仍適用最長四年的停留期限。 如果學生需要繼續留在美國,例如:學位尚未完成;轉讀新的課程;申請畢業後OPT;申請STEM OPT;都必須正式向美國移民局(USCIS)申請延期停留(EOS)。申請程序包括:與學校DSO確認SEVIS記錄;向USCIS提交I-539申請;繳交申請費及生物資訊採集費用。另外,還有一種方式可以獲得新的停留期限。如果學生持有效F-1簽證離開美國,再重新入境,美國海關可根據最新SEVIS記錄重新簽發新的I-94,從而獲得新的停留期限。當然,最終是否準許入境,仍由海關決定。 轉專業、轉學限制更加嚴格。這項改革不僅改變了停留方式,也進一步收緊了學習期間的變更規則。本科及以下學生:第一學年通常不得更換專業或教育層級;完成一個專案後,不得降級或轉讀同層級課程。研究生以上學生: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更換專業;也不得調整教育層級。此外,轉學規定也有所收緊。本科及以下學生通常需要完成第一學年的學習後,才能轉學;研究生原則上在計畫期間不得轉學,只有特殊情況才可能獲得批准。同時,畢業後的離境寬限期也由原來的60天縮短至30天。 對於目前已經持D/S身分在美國學習的學生,DHS設定了過渡安排。只要學生在新規生效前已經合法持有D/S身份,並按照I-20完成學業或OPT/STEM OPT,通常無需立即申請EOS,可繼續按照過渡規則停留。不過,如果學習計畫超過過渡期限,仍需要申請延期或重新入境以取得新的停留期限。對國際學生而言,這意味著未來需要更加關注I-20、I-94以及各項申請期限,避免因錯過截止日期而影響合法身分。應提前與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DSO)溝通,以確認未來是否需要申請EOS。 隨著新規將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生效,事先了解政策變化、合理規劃學習和身分安排,將成為每位國際學生和教育機構必須面對的新課題。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url=tel:702-638-8886]702-638-8886[/url],[url=tel:702-308-4915]702-308-4915[/url],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请加入微信公众号,以便联络与沟通。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還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除入籍百題外,也輔導移民局公民申請表的內容及考試基本會話,以最大限度提高考試通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