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长就强拆致人死亡公开道歉 事发区长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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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长就强拆致人死亡公开道歉 事发区长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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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9 e) V- e& j. E3 ]! w 长春市长公开道歉事发区长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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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5月至6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对近期发生的6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这6起案件性质恶劣,轻者致人受伤,重者致人自焚甚至被埋窒息死亡。本报将这6起案件的发生过程和处理结果一一呈现读者,希望类似惨剧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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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通报的第一起案件是长春市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强拆中致人被埋并窒息死亡,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崔杰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 b0 i2 Z$ n! `" U# @! x- ^, d( i& R4 O Z( k%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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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朝阳区长春电影制片厂第四宿舍区,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造项目之一。 2008年,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公司)取得该项目开发权。案发时,该公司共与731户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尚有182户居民未签协议。2009年以来,该公司多次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向楼道堆倒垃圾等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搬迁。为此,群众多次上访,媒体进行了报道,长春市市长崔杰也曾作过批示,但区政府没有认真研究解决。未签协议中的171户居民因无法忍受断电、停暖等搬离原住地,有11户居民仍坚持在原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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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A; \* v7 t' \, |$ x 2011 年3月26日21时,科信公司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佣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并向雇佣人员当场发放现金6万余元。雇佣人员随后采取破坏门窗、投掷砖块、将人强行拖出等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了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刘在1个多小时内4次用手机打 110报警,并多次向其亲属求救。其亲属和群众也多次报警并向市长公开电话求助,但无人到现场制止。民警50分钟后才到达现场,刘淑香亲属随后也赶到现场并要求在场民警救人,民警轻信强拆人员“楼内无人”的说法,并未采取救助措施。当晚23时18分,朝阳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科长潘飞接到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请朝阳区政府领导到现场处置”的电话通知,但一直未向区领导报告。非法暴利拆除行为直至27日4时许才结束。27日7时许,50余名群众聚集堵路并打出“严惩拆迁凶手”的条幅,市、区公安机关调集200余名民警到达现场警戒。28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将刘淑香挖出,此时刘已窒息死亡。事后查明,该项目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曾发生3起违法强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均未严肃查处。 , u$ O# E- o& U) t- b8 e& d8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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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12名官员处分,其中,给予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华维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此外,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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