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权风暴:解析 USCIS 新政对过往身份违规及 I-485 等待期断档的“低容忍”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
感謝社區一路支持,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近日颁布了备受瞩目的政策备忘录PM-602-0199 。该备忘录明确宣告:境内身份调整(AOS/I-485)并非申请人的法定权利,而是一项“特殊救济与行政恩赦” 。在这场以“回归法律本意”为名的政策收紧风暴中,有两类常见且过往常被忽视的身份瑕疵,正成为移民官直接拒签的导火索。 一、 历史账单:过往逾期居留与非法就业 在过往的移民实务中,许多申请人(特别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普遍存在一种心理:只要最后能与公民结婚,前期的逾期居留(Overstay)或未经授权的非法就业(UnauthorizedEmployment)都可以在递交 I-485 时获得法律豁免。 然而,新政 PM-602-0199 彻底打破了这一“安全网” 。备忘录明文指示移民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评估(DiscretionaryAnalysis)时,必须将申请人过往违反美国移民法、未遵守非移民签证条件以及从事非法就业的行为,列为“高度相关的严重负面因素” 。这意味着,即便法律条文本身给予特定人群“豁免权”,但移民官仍有权在“整体考量(Totalityof the Circumstances)”后,如“不符合美国最佳国家利益”,移民官可用自由裁量权直接拒绝其绿卡申请 。 二、 新型盲区:I-485 等待期内未延续非移民身份 另一个政策信号直指那些在递交 I-485 后选择“放飞自我”的申请人。传统观念认为,只要 I-485 递交并拿到收据,申请人就获得了在美合法停留的临时身份(AOS Pending),因此无需再耗费财力去延续原本的F-1、H-1B 或 L-1 等非移民身份。 新政对此做出了的修正。备忘录在第 4 页及脚注中明确指出,非移民人员在美停留必须遵循特定的Congressional Expectations(国会预期) 。如果申请人在 I-485 等待期间,未能维持并延续其原有的非移民状态(Underlying Nonimmigrant Status),这可被移民局定义为“未能按预期离境或合规维持状态”的负面表现 。 特别是对于通过 I-140 递交的职业移民(EB-1/2/3类) ,任何在境内身份断档的历史(包括 I-485 挂起期间的断档),都可能触发《移民与国籍法》第245(c) 条款的红线,导致申请人在法律层面上失去境内调整的资格 。 PM-602-0199 的出台标志着“只要结果好,前期违规不重要”的时代可能终结 。未来的境内绿卡申请,拼的不仅是当下的申请材料是否合格,更是对申请人过往十年甚至更长在美“身份清白度”的考核。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url=tel:702-638-8886]702-638-8886[/url],[url=tel:702-308-4915]702-308-4915[/url],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请加入微信公众号,以便联络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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