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國境開放在即 許多規定要弄清 [打印本页]

作者: EricChenLaw    时间: 2021-11-2 23:42     标题: 國境開放在即 許多規定要弄清

國境開放在即
許多規定要弄清

沒打滿疫苗外國人
不得入境美國

公民可返美
將受更嚴格的測試要求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


隨著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公布,11月8日起,所有接種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批准和授權的疫苗,以及擁有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使用清單(EUL)的疫苗,均為美國政府接受入境的合規疫苗。眼看著美國解封的日子一天天逼近,許多進一步的細節,也逐漸浮現!


合規疫苗,根據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的說明,獲得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授權使用的輝瑞(Pfizer)/BioNTech、嬌生旗下楊森(Janssen)、莫德納(Moderna)3款疫苗;以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官網,目前批准可供緊急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輝瑞/BNT、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楊森、莫德納、中國國藥疫苗及中國科興疫苗共6款皆是。要注意的是,台灣的高端疫苗和俄羅斯的Sputnik V疫苗,未取得世界衛生組織或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核准,均不在列。


但是什麼是完整接種疫苗?打完兩劑合規疫苗就可以了嗎? 實際上,所謂完全接種的定義是完成認可接種劑次後,還要再加
14天。所以,若是有心前來美國,建議您不只要打對疫苗,而且要趁早打。


其次,接種合規的兩劑疫苗,一般認為就是兩劑相同的疫苗,然而混打疫苗呢?民主黨籍參議員希金斯(Brian Higgins)更在10月15日就此詢問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是否可以接種混打疫苗,並提到「有將近400萬加拿大人,相當於10%已完整接種疫苗的人口,已經混打了可以使用的mRNACOVID-19疫苗,其中也包含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疫苗」。

混打疫苗可以接受


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明確表示:「個人混打任何兩劑FDA核准、授權的疫苗,或WHO列入緊急使用名單的COVID-19兩劑式疫苗,將被認定為已經完整接種疫苗。」也就是說,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雖然不建議混打疫苗,但注意到這個情況在其他國家越來越常見,所以將接受對這種疫苗紀錄的解釋。


出示完整施打疫苗的證明和
72小時內新冠檢測陰性的報告,就可以入境美國。另一個說法就是,新的國際旅行系統基本上將所有未接種疫苗的外國公民拒之門外,不得進入美國。其中包括目前被允許飛往美國的未接種疫苗的旅客(例如,來自墨西哥和加拿大)。從11月8日起,他們將無法入境。


那麼未接種疫苗的美國公民又當如何? 這總不能拒之門外吧? 目前瞭解,未接種疫苗的美國人仍然可以回到美國,但將面臨更嚴格的航空旅行測試要求。白宮新冠病毒反應協調員齊茲(JeffZients)在9月20日宣布新的國際航空旅行規定時說,「更嚴格的測試要求」包括要求需要搭機前
24小時新冠檢測陰性的檢測證明,並且在抵達美國後24小時再次接受檢測。


那麼兒童又是怎麼處理呢? 現有的資料並不多,但在新規定中提到了豁免的例外,包括“兒童、
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參與者以及因重要原因旅行且無法及時獲得疫苗接種的人的人道主義”都在例外範圍內。大多數獲得這些“非常有限”豁免的人將被要求在抵達時同意接種疫苗。國土安全部在受訪時也曾告訴媒體,疫苗接種要求不適用於「沒有資格(接種)的」兒童。

疫苗規定不適用兒童


白宮新聞發言人莎琪(Jen Psaki)在9月20日宣布對未接種疫苗的美國人更嚴格的航空旅行規定時稱,「在這一點上,顯然也適用於兒童」。也就是在在登機時出示24小時內的陰性鑑檢測證明,入境美國時也需要再次接受病毒檢測。

   面對移民案件,我們必須有所認知,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響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url=tel:702-638-8886]702-638-8886[/url][url=tel:702-308-4915]702-308-4915[/url],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還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除入籍百題外,也輔導移民局公民申請表的內容及考試基本會話,以最大限度提高考試通過率。






欢迎光临 拉斯维加斯华人|拉斯维加斯华人论坛-ChineseInVegas.com (http://chineseinvegas.com/) Powered by Discuz! 7.2